省属各高校、党校、科研机构、社科类社会组织: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名额1名,最多不超过2名(按优先顺序排序)。推荐人选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具体分别按“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掌握;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工作要求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5份和电子文档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连同电子版统一报省社科联人事处(涉密材料除外),纸质版、电子版内容应一致。
申报书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见附件),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情况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请于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社科联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附件电子版请登陆中国人才网(http://rencai.people.com.cn)自行下载。
联系方式:
省社科联人事处,贺丁辉,0731-89716028,157873254@qq.com;
省社科联科研处,黄渊基,0731-89821920,303143040@qq.com。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