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5〕80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创新,促进专利保护和运用,我局决定启动湖南省2016年度国内专利授权资助项目申报。鉴于《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8号)于2015年8月18日出台,并对专利资助对象及标准进行部分调整,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17日之间国内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 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1. 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17日之间国内授权的专利按原办法-《湖南省专利资助办法》(湘知发〔2013〕61号)执行(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400元;非职务专利资助标准按职务专利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
2. 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新办法-《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8号)第三章第八条执行(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度国内授权资助项目申报初步定于2016年11月1日启动。
四、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凡符合专利资助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统一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hnipo.gov.cn)“专利资助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五、有关要求
1.电子申请应按照“专利资助申报系统”引导进行操作,准确填报有关信息。非职务发明委托他人领取资助的,需提供委托书、专利证书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
联系人:余 娟(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电 话:0731-84153061
邮 箱:hnipobgs@126.com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