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kxjsc.gov.hnedu.cn/c/2016-09-27/842516.shtml
湘教通[2016 ]429号
关于批准第三批培育的湖南省高等学校 “2011协同创新中心”转为认定的通知
|
有关高等学校: 为整体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根据《关于组织第三批批准为培育的湖南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转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182号)精神,湖南省“2011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了第三批培育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转认定工作。经形式审查、材料公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网上公示、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批准 “中国产业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协同创新中心转为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第三批培育批准转为认定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