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根据《湖南省“2011”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14】42号)以及《南华大学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专项经费使用办法》(南华政发〔2014〕104号)的精神,“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现启动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本中心的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及经费支持
本次科研成果培育基金的培育对象限定为有望获得国家以及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等奖励的科研成果。本年度共计划资助15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拟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的基本条件是:
1.为本中心已聘在职人员。
2.申报项目符合本中心研究和发展方向且申报材料应与申报方向一致。
3.申报自然科学奖培育项目应提供不多于8篇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必须是南华大学,其中中科院分区在2区的论文/论著不少于4篇/部,且含标记有“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或“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基金资助”的论文/论著不少于3篇。
4.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培育项目应当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且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及以上;应拥有4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且专利权有效并获得初步成效。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人)进行申报,同一篇论文/论著仅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申报。
6.本次申报的材料必须以往从未用于相关项目申报。
7.本项目申报材料中所有填写内容、财务数据均需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要真实、有效,项目的申请人要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中心将对培育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列入培育的项目要在2026年底以前完成报奖工作。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1.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10:00am。
2.材料要求:填写《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简单装订,无需另加封面,一式3份(含附件)报送至中心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注意:未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未附相关附件、第一完成人未签名、参与人员未签名、所在单位未盖章、主要完成单位未盖章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审。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志忠
办公室:新2教B-208
联系电话:13789365148
电子邮箱:zhizhongx@126.com
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