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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17年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017-03-10 18:30  

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的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历博士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

博士学位申请人于3月15日(下半年9月25日)前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填写完整并签字的《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盲审前) 》,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双盲评阅。

(二)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组织对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答辩申请人须于3月15日(下半年9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 .三本“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及电子版;

2. 三份《南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意见书》及电子版;

3 .一份《南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申请表》;

4 .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收录证明者将不予受理)

5.《盲审论文本人基本情况表》(下载),内容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专业代码、专业、研究方向、类别(为博士)、导师、申请学位所在学院代码、申请学位所在学院名称、本人联系电话;

6.论文评审费。

4月(下半年11月)下旬网上公布专家评审结果。

(三)申请答辩

凡论文评审合格者,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向学院提交《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2份)及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经学位办审核后统一领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报告》及答辩表决票(博士每生7张):

1)所有答辩申请人的《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2)《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南华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3.博士研究生凭《学位审批书》(2份,填好前4页)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

(四)组织答辩

5月份(下半年12月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5月25日(下半年12月1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按《学历研究生论文答辩后上缴的学位材料清单》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将推迟到下学期授予学位。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二次检测

二次检测合格后才能授予学位,详见下述“二、学历硕士研生(五)”。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5月30日(下半年12月20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七)学位办按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二、学历硕士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

按照《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第一次检测(预检测)。

检测时间:从毕业学期3月份至预答辩前(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医院安排)。

检测目的:检测结果供学院了解学位论文的整体情况,并供导师指导论文修改、各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审时参考。复制比不超过30%为合格论文;超过30%低于50%者为不合格论文,需要经过认真修改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报告后才能进行论文送评审;复制比为50%及以上属于严重抄袭,应重新撰写论文并推迟半年答辩。

检测方式:毕业研究生将论文电子版提交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收齐所有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检测(学位办不接受个人的论文检测)。学位办在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汇总表及检测报告单反馈给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要及时反馈给导师,以便于导师、学生进行认真修改。

论文要求:完整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包括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医学类学位论文还包括综述部分。

(二)论文评阅

至少在答辩前一个月提交学位论文(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学院统一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每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至少聘请2位专家进行评审,至少对10%的学位论文采取匿名评审。

(三)申请答辩

凡论文评审合格者,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向学院提交《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2份)及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根据培养方案要求);

 2.学院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经学位办审核后并统一领取答辩表决票(硕士每生5张):

1)所有答辩申请人的《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2)《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南华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3.研究生凭《学位审批书》(2份,填好前4页)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

(四)组织答辩

5月份组织学位论文答辩。5月2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按《学历研究生论文答辩后上缴的学位材料清单》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将推迟到下学期授予学位。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二次检测

按照《关于调整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第二次检测(终检测)。

检测时间:从学生答辩后至学院召开分委员会前三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检测目的:检测结果仅反馈给各学院或医院,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检测方式:所有本次拟申请学位人员的答辩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本必须接受检测。各培养单位将本次申请学位人员论文最终版本收齐后,最迟于分委员会会议前三天提交至学位办,由学位办统一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分委员会。申请学位人员提交论文到各培养单位及各培养单位提交给学位办时,申请学位研究生本人、导师及各培养单位三级责任人务必认真核实学位论文并签字保证,确保所提交论文为定稿后的最终版本。此次提交论文将作为授予学位后的存档及上报版本(提交省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抽检及提交中国知网)。如上报版本与最终版本不一致,造成后续评估、检测出现复制比超出问题,将对已获得学位研究生的学位予以重新审核。

需提交的材料:①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的《南华大学研究生答辩后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表》;②最终版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即答辩、上交论文的打印版,包括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医学类学位论文还包括综述部分。学位论文应为word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文件名以“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中间连接符号为中横线“-”,如001-20070001-张三.doc;);③精装学位论文(严格按《南华大学学位论文要求与格式》制作)。

各学院或医院审核、汇总后按时间要求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检测结果的处理:分委员会对检测结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将审核检测结果作为讨论推荐学位授予的一项必备议程。学位论文复制比>30%的学位申请人员,原则上不得通过本次学位授予推荐。超出上述复制比数值,分委员会结合报告单具体情况,认为不应影响学位授予推荐的,须经分委员会单列逐人评议,经投票通过后形成决议,以书面形式阐明通过理由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对因学位论文复制比问题未通过学位申请的人员,分委员会须做出半年或一年内重新修改论文,重新答辩,并按上述程序参加检测,提交下次会议审核的决议。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5月30日(下半年12月20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学位办按期提交学位材料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三、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工程硕士)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检测)。

同上述“学历硕士研究生”的要求。

(二)双盲评阅学位论文

同等学力人员、高校教师系列、非学历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相关学院全部组织匿名评审。学位申请人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至少答辩一个月前)向学院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学院保存);

2.《盲审论文本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3.一份打印的《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申请表》;

4.打印装订好的学位论文(按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封面及内容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

同等学力人员交3份学位论文其他人员交2份学位论文。学院需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聘请的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南华大学(含协作培养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5.《南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送审专家评议表》。将评议表中“专业名称”“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填好(“论文编号”由学院负责填写),每本论文夹一份评议表,双面打印。

6.论文评审费。

(三)申请答辩

凡论文评审合格者,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到财务处交清学费(同等学力人员需先到学位办领取缴费单)。

2.向学院提交《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2份)、所交全部学费的收据原件(查验后返回本人)及复印件。

3.学院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经学位办审核后统一领取答辩表决票(硕士每生5张):

1)所有答辩申请人的《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2)《南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南华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4)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5)所交全部学费的收据复印件。

 4.研究生凭《学位审批书》(2份,填好前4页)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答辩委员会成立报告》和答辩材料。

(四)组织答辩

5月份(下半年12月)上旬组织学位论文答辩,5月25日(下半年12月15日)前完成答辩工作并按《非学历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后上缴的学位材料清单》要求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各学院。逾期将推迟到下学期授予学位。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二次检测

二次检测合格后才能授予学位,详见上述“二、学历硕士研究生(五)”。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5月30日(下半年12月20日)前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学位办按期提交学位材料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

(八)领学位证

下载并打印《南华大学非学历研究生离校单》,办完1-6项,凭《南华大学非学历研究生离校单》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及学位档案材料。

 注: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都要求填写《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其中有一栏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和审查意见”,所在单位为本人现工作单位。要求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将此表填写好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四、各类研究生论文答辩所需材料及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均从“南华大学主页→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授予”下相关类别研究生模块下查阅、下载。

请大家自已到学位办网站上下载最新的相关答辩材料、表格,不要沿用已毕业的同学留下的材料,否则会因材料经常更新而影响大家填报相关信息。答辩材料中,文件扩展名为rar的,使用winrar软件打开;文件扩展名为pdf的,使用adobe acrobat软件打开并编辑;文件扩展名为dbf的,使用Visual Foxpro软件打开并填写;文件扩展名为doc的,使用word软件打开;文件扩展名为xls的,使用excel软件打开。

 

五、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及学位授予所需的材料及程序可从南华大学主页→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学院(医院)管理人员”模块下载。

 

六、由于各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在研究生毕业后1~2年,凡准备报优秀学位论文的单位,请保存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及按申报要求装订的论文3份以及各种附件材料,以备将来申报优秀论文。有关申报优秀论文的要求及表格可在学位办网页的“优秀学位论文申报”模块下载。

 

七、报考博士研究生往往需要硕士论文答辩的相关材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委员会决议》等等),凡准备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请自己保存复印件以备报考之用。

 

八、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学院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各相关学位点和研究生。

附件【2017.3.2-新修改的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及授予的通知及部分表格.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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