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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生/研究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12-05 11:34  

    为探索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经中心各协同单位协商、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将2016年度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数量

    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学生创新课题设立本科生项目20项,每项研究经费1.0万元。

    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学生创新课题研究生创新项目10项,每项经费1.5万元。

2.申报人要求

    本科生申报人须为协同创新中心药学实验班在读学生(限2、3年级学生,药学协同创新实验班2015级开始计划从药学专业以外招收部分学生,每届不超过9人),参与人可为非协同中心药学实验班学生。

    研究生申报人为协同中心所属学科在读研究生(限1、2年学生,指导老师必须为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参与人可为本科生。

3.申报程序及时间:

    所有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

    指导教师对该学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成果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并对获资助项目进行切实指导和监管。

    申报时间:于2015年12月1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协同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设在新二教213室,联系人:唐国涛博士,电话:15873478441

4.要求:

(1)要求指导教师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2)申报的创新项目必须为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课题研究,并将以此为基础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结题需要有论文、专利等成果方能结题。

(3)获资助学生应及时上交中期检查材料,答辩前必须完成资助课题的结题工作。中期检查或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协同中心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书(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

(4)近三年所指导的本科生中有立项资助但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未能按时结题,该导师名下所有学生一律不能申报协同中心项目。

 

附件1 靶标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实验计划申报表

附件2 靶标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实验计划评审评分表

附件3 靶标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实验计划结题评分表

附件4 2016年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学生创新课题实施办法

 

                 分了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15.12.04

附件【附件1:靶标协同创新中心实验计划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协同项目评审评分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协同结题评分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协同项目实施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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