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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科研人员激励制度(修订)
2015-01-01  

   

    为配合“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简称中心,下同)的建设,提高本中心学术研究水平,发表高水平论文,形成重大科研成果,获得高级别科研奖励,并达到省厅对“协同创新中心评估办法”的要求,本中心对隶属于本中心人员的论文、著作、专利、成果获奖等特制定下面奖励办法:

一、发表论文奖励办法
     所发表论文应属于分子靶标新药研究相关内容,且论文中需含有2个及2个以上协同单位,此外:

    1.论文署名要求  
    主要单位署名必须含“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文:湖南省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批文号:湘教通(2014)405号】,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英文:Hunan Province Coope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Molecular Target New Drug Study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 document (Approval number: 2014-405)】,28 Western Changshen Road, Hengyang City, Hunan Province, P.R. China, 421001) 。

    2.发表在Nature和Science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经费30000元;被SCI/SCIE收录的论文,其刊登杂志影响因子大于5.0以上或为1区,每篇奖励经费10000元;其刊登杂志影响因子大于3.0以上或为2区,每篇奖励经费6000元,其刊登杂志为3区且影响因子小于3.0者,每篇奖励5000元,其刊登杂志为4区者,每篇奖励4000元,被CSCD收录的论文奖励200元。

二、出版论著奖励办法 
    著作(在序中或前言中有“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名称):国内外出版的英文学术专著, 奖励经费10000元;出版中文学术著作(包括学术专著和编著)每部奖励经费5000元;译著和教材每部奖励经费1000元。

三、国际学术交流奖励办法
    1. 出席由国际学术组织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主题报告,报告是以“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名义且内容在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方向范围内,凭正式邀请信及论文复印件(保留存档),对论文第一作者资助经费1000元。
    2、对能申请到国际合作项目的本中心成员,本中心将根据情况予以2000元奖励。

四、科技成果获奖奖励办法 
    经中心认定,研究内容与分子靶标新药研究相关,以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为主要完成单位报奖,并获国家级及省部级奖励的成果,按南华大学相应奖励额度的20%奖励经费。

五、发明专利奖励办法

    经实验室认定,研究内容与分子靶标新药研究相关,以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为主要完成单位申报授权的专利,每项奖励4000元。

六、奖励说明 
    1. 奖励经费数额计算法
      (1)先计算单位署名,再算作者排序的计算办法。 著作按照作者承担的工作量计算。
      (2)单位排序: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排序第一或第二,奖励经费全额发放。
      (3)完成人排序:第一完成人为本中心成员,奖励经费全额发给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的,奖励经费按单位排序计算方法发给指导教师。(其中:论文第一完成人为非中心成员时,奖励经费发给通讯联系人)。 
    2. 符合以上要求的成果名称需提供:论文附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论文第1页、封底扫描件一份,著作附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前言或序、著作第1页、封底扫描件一份,专利及科技成果获附证书扫描件一份,装订后报事务管理委员会,报经主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统一进行奖励。 
    3.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本中心客座研究人员研究期间完成属本室资助的成果,并发表用本中心署名的文章(本人永久地址以页脚注形式标明),与本中心固定成员享受同样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 所奖励的经费仅用于”南华大学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所允许范围内的试验研究费用开支(包括仪器设备、原材料、加工制作、检测化验费等,检测费优先在本实验室检测,本实验室不能检测除外)、以中心名义参加国内外会议的有关费用、差旅费等。
    5. 奖励经费不重复计算,且奖励不包括学校奖励的部分。
    6. 本奖励条例自公布日开始执行,本奖励条例的最终解释权为南华大学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南华大学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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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南华大学 电话:0734-8281782